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

原來我不適合捐血

台中捐血中心 > 血液資訊鬥相報
· 為何不能捐血?
社會越進步,人類的互動越頻繁,疾病傳播途徑也越多元。不論直接或間接的傳染途徑,捐血條件都需要嚴格把關。捐血前為什麼需要那麼麻煩填寫「捐血登記表」及相關問卷?又為什麼醫護人員還要問一些個人很隱私的問題?其目的不外乎保護受血者與捐血者。
捐血中心有責任維護捐血者的健康;而捐血者有義務提供安全的血液給病患輸用。一旦捐血者自己懷疑有傳染疾病或潛在傳染危機,均必須即時告知捐血中心,以便追溯傳染源並避免病人因輸血而受到傷害。因此,捐血人每次捐血均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。
以下簡略說明可能遭遇感染而不適合捐血之因素及致病途徑:
1.直接由血液傳染的疾病:例如B型肝炎、C型肝炎、D型肝炎、少數A型肝炎、E型肝炎、G型肝炎、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(HTLV)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IV)、梅毒、瘧疾等。
2.經由性行為傳染的疾病:例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IV)、梅毒、花柳性淋巴肉芽腫、淋病等。
3.經由病媒蚊、蟲為媒介之原蟲疾病或病毒(當原蟲或病毒進入人體後隨者循環系統可能經由血液傳染):例如瘧疾、中西非及東非睡眠病(可能嗜睡 陷入昏迷而死亡)、查格氏病、黎漿蟲病、黑熱病、西尼羅熱、登革熱、病毒出血熱、恙蟲病、南美錐型蟲病等。當上述原蟲或病毒進入人體後隨者循環系統,依不 同特性分別侵害肝脾、淋巴、腦脊髓、組織細胞,產生各種不同症狀(高熱、頭痛、腹痛、淋巴腫大、脾腫大、心肌炎或出血性症狀甚至死亡)。以上疾病通常流行 於衛生環境落後之熱帶及亞熱帶地區。
4.經由侵入性或接觸感染疾病:例如輸血、針灸、穿耳洞、紋身、打胎盤素、施打活性減毒疫苗(麻疹、德國麻疹、腮腺炎、口服小兒麻痺疫苗等)、人類或動物為原料之針劑或共用針頭之任何扎針行為。
5.影響用血病患之藥物:例如胰島素、類固醇、治療皮膚痤瘡、青春痘的A酸及治療乾癬的Tegison可能造成胎兒畸形。
6.血小板抑制藥物或其他影響肝、腎功能之藥物:例如阿斯匹靈(百服寧)、心臟用藥及非類固醇類之抗發炎藥…等。
7.處於高危險感染環境或密切接觸者:例如多重性伴侶、嫖妓、男性間性行為、曾為毒品使用者;或曾置身於其他傳染疾病高風險地區,如瘧疾、西尼羅熱、庫賈氏症…等疫區旅遊或居住者。
8.影響捐血者自身的健康:捐血者如有任何心臟血管疾病、腎臟疾病、神經系統的巴金森氏病、腦腫瘤、癲癇及血液相關血友病、紫斑病、白血病、蠶 豆症、地中海型貧血、再生不良性貧血者、氣喘好發者、消化道潰瘍出血、癌症、懷孕中或產後6個月以內者、睡眠不足、女性生理期、大手術未滿一年或一年內曾 接受輸血者或其他急性感染等。
為了自身的健康及血液品質的安全,期望所有捐血人都能對自己所捐出的血液負責。千萬不要讓「捐血救人」的美意,造成「捐血害人」的遺憾。同時,也誠懇的呼籲所有捐血朋友每次來捐血時,要據實回答相關問題,落實「誠實捐血行動」。
(本文作者/台南捐血中心採血課課長 張美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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